本所除置主任一人綜理所內外事務,並置秘書一人,協助主任處理所務業務。另設登記課、測量課、地價課、行政課、資訊課等五課,並置專任人事管理員及會計員,另於桃園市政府一樓設立簡易便民工作站(於一樓後方建築管理處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