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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0-03-26
  • 民國三十四年:

    台灣光復,我政府接收日本機關,並更名為新竹縣桃園土地整理所,後併入新竹縣政府地政科桃園區辦事處。

  • 民國三十九年:

    改稱為新竹縣桃園地政事務所。

  • 民國三十九年:

    39.10.25桃園縣政府成立,更名為桃園縣桃園地政事務所,轄管桃園、龜山、蘆竹、大園及八德等五鄉鎮。

  • 民國七十三年:

    73.09劃出蘆竹鄉及大園鄉部分業務,設立蘆竹地政事務所。

  • 民國八十三年:

    83.3.16本所由桃園市民族路文昌公園遷移至縣府新建大樓合署辦公。

  • 民國八十四年:

    84.07.01劃出八德市,設立八德地政事務所。

  • 民國九十七年:

    97.01.15本所由縣府大樓搬遷至國豐三街123號2~4樓。

  • 民國一0三年:

    103年12月25日桃園縣升格為直轄市,本所改稱為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

  • 民國一0五年:

    105.10劃出龜山區,設立龜山地政事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