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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及澳門居民可否申請應用機關檔案?

  • 發布單位:資訊課

答:

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9條第1項規定「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國民及其所設立之本國法人、團體,得依本法規定申請政府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僑居國外之國民,亦同。」。因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及澳門居民,不符合前述法令規定「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國民」或「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僑居國外」之要件,故不得申請應用機關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