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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資訊-想成立不動產仲介、代銷公司(或商號)要如何辦理?

  • 發布單位:地政局

一、不動產經紀業設立步驟如下:
1.申請公司或商號名稱預查。(設立預查或所營事業變更預查)
2.申請不動產經紀業許可。
3.申請公司或商業設立登記。
4.僱用不動產經紀人。
5.繳存營業保證金。
6.加入登記所在地之同業公會。
7.申請不動產經紀業設立備查。
8.提報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

二、內政部「不動產經紀業線上申請作業系統」(網址:http://resim.land.moi.gov.tw/Pri_Online/index)提供不動產經紀業許可、變更許可、設立備查、變更備查及分設營業處所設立備查等多項線上申辦服務(需備工商憑證),並可下載相關申請書表,可節省往返時間,歡迎您多加利用。

三、詳情可洽詢本府地政局地價科(電話:03-3322101轉分機5358、5359),或本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電話:03-2810073)、本市不動產代銷經紀商業同業公會(電話:03-3396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