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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住在這裡已經好多年了,左鄰右舍都是老朋友或親戚,我們可不可以要求土地配在一起不要分開?而且希望能夠就近分配。

  • 發布單位:地政局

1.倘若土地所有權人與親朋好友皆符合可申領安置街廓資格之建物所有權人,就可以跟親朋好友一起選配安置街廓,如果土地所有權人想要再跟親朋好友繼續當鄰居,維持原有的鄰里結構,建議土地所有權人在申請安置街廓分配前,自行協調親朋好友合併分配,並填具「自行合併分配抵價地申請書」,同時推舉1人為代表,代表合併戶進行抽籤配地,只要符合桃園市政府與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研商訂定之安置土地抽籤暨配地作業要點,則親朋好友將來就可以分配在一起。
2.若土地所有權人與親朋好友皆未擁有建物或無意選配安置街廓,則土地所有權人可在抵價地抽籤暨配地時,與親朋好友一同申請合併配地,在申請時推舉1人為代表,代表合併戶進行抽籤配地,只要符合桃園市政府與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研商訂定之抵價地抽籤暨配地作業要點,則親朋好友也就可以分配在一起。
3.倘若土地所有權人所有土地若分別坐落於桃園市政府及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各自辦理的區段徵收範圍,則因其分屬不同區段徵收計畫,考量財務計畫不同、開發成本不同,故須就不同開發主體辦理之區段徵收範圍,分別計算土地所有權人所有土地之補償地價總和及權利價值,並分別辦理抵價地分配,而無法合併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