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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課員徵才

  • 發布單位:資訊課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系:地政
職稱:課員
官等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名  額: 1名(預估缺)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330-桃園市桃園區
上網期間: 自奉准日後15天內(自109年11月23日 ~ 109年11月30日)
資格條件:

  1. 內外公私立大專以上畢業。
  2. 公務人員高考三級以上或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基層)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及格,現任職務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無限制轉調之情形。
  3. 具地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

工作項目:辦理土地登記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國豐三街123號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請先至「ECPA人事服務網」完成於「B5: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校對網站」之個人資料校對及個人簡要自述登打,再至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後依序完成線上報名作業(相關操作請參考網站說明),並請將最後一筆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一年考績通知書,併請掃描壓縮成PDF為單1檔案上傳。
二、其他:
  1. 如有需求另行通知面談,惟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報名人員經資歷審查合格者,本所將擇優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若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三、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遞補人員2名,以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為限,遞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聯絡電話:(03)369-5588轉500劉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