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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控預售屋喊加價3萬才交屋 建商:物料、工資漲

  • 發布單位:地價課

TVBS黃筱淇 張立陵
2022年8月13日 週六 下午7:38
有購屋族出面指控,兩三年前在高雄買預售屋,就在交屋前,上個月接到建商通知,因為原物料漲價,每坪要加價3萬,依坪數不同,總價就要多花50至60萬不等,消費者無法接受,認為建商得履行合約,而同期買預售屋的,至少就有10幾戶受害,但建商回應,這兩三年每一坪建築成本漲5到7萬,會盡力跟顧客溝通,若破局會依照合約付違約金。

記者黃筱淇:「位在高雄成功路上的這棟新建案,現在有民眾出面控訴,建商以原物料成本漲價為由,一坪要多3萬塊,才願意交屋。」
幾乎完工的新大樓,剩低樓層,還有工人在做收尾,樓頂可遠眺港區,就有買家出面指控建商,即將交屋階段,卻突然喊加價。
預售屋顧客吳先生:「我只有一個問題,他們跟我說建築成本上漲要漲價,那我只想問如果建築成本下降的話,那建商會降價嗎。」
三年前建案預售,吳先生買了頂樓19.7坪,總金額490幾萬,每坪平均25萬,原定去年底主建物完工,但因為疫情延後,就在上個月突然接到建商通知,說每一坪要漲三萬塊才可交屋,這合理嗎。
預售屋顧客吳先生:「我覺得建商自己貪心啦。」
預售屋顧客林先生:「我們當初買便宜的部分,到現在的房價的價差部分,他還要再分一杯羹。」

住桃園的林先生,本來打算移居南部,找了七、八名朋友買同一棟樓,他說現在起碼有10多人,都接到漲價通知,他們堅持要建商履行合約,若協商破局要向消保官申訴。
預售屋顧客林先生:「賠違約金他有更大利潤,所以他最後變相他傾向違約。」。
建商許協理:「有些同意有些沒有同意,沒有同意我們還是跟他溝通當中,跟客戶講說,我們就依照合約的條文去執行就可以了。」。
建商說這兩三年,建築成本每坪漲5到7萬,願盡最大誠意溝通,如果消費者不接受,會退還已繳價金例如工程款,之後再依合約,賠償房地總價15%為違約金。

高市消保官殷茂乾:「主張他的一個成本上漲,如果要跟消費者漲價,他是沒有片面的這個權力。」
通膨還有台積電進駐楠梓,帶動高雄房價,先前就傳出有預售屋,蓋到一半先封盤不賣了,建商也惜售,現在又傳出預售屋要漲價,讓當初買低價的消費者無法接受。

男子買高雄預售屋遭建商提「1荒謬條件」網曝:最高罰150萬
2022-08-13 15:43:10聯合新聞網

許多民眾買房會選擇頭期款負擔較低的預售屋,經濟壓力也較小,然而近日卻有網友爆料,他2年前在高雄購入預售屋,建商卻沒如期完工,如今還要求他每坪加價3萬元才肯交屋,讓他痛批該建商毫無信用可言,網友見狀也力薦他透過法律途徑自保。

「不知道是建商還是奸商了」,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揭露,他2年多前購買了高雄的預售屋,計畫建成後便移居南部,然而建商並未依約按時交屋,疑似是因房市大漲故意拖延,「他們自己的官網早在農曆年左右就貼出了拆架的照片,照常理來說離交屋不遠,但建商方面沒消沒息」。

原po表示,近日他終於收到建商通知,結果對方以原物料大漲為由,宣稱他購買的建案每坪調漲3萬,若不接受他們就拒絕交屋,接著又試圖以「很多人都同意加價」說服原po同意,實際上卻是滿口謊言,「網路上問一下才知道,根本沒有人接受這個條件!到官網上詢問直接被刪留言,最後直接把留言關掉」。

原po還提及,其實這並非他首次在網上曝光此事,但他先前貼文後就收到建設公司的員工聯繫,表示有事都可以談,希望他先把文章下架,豈料待原po撤下文章後又翻臉不認人,仍舊堅稱「每坪加價3萬,不然不交屋」,讓原po怒轟,「市場上漲,他都敢要求你漲價,敢做生意擔不起輸贏;那市場跌了,還是原物料成本下降了,你要不要降價給我?」

網友們見狀紛紛聲援原po,「抵制惡質建商!」、「這種沒有信用的建商真的很糟糕」、「誇張建商,扯爆了」、「買預售就是要避免之後房價大漲買不起,這樣怎麼還是買不起」、「太可怕了,契約簽假的…打算蓋完就倒的公司嗎」、「這款奸商…為了點錢不要信譽,那就下去」。

不少網友也力挺原po走法律途徑解決,「合約都有吧,建商寧願賠違約金也不願意過戶,你只要堅持住走法律程序,建商站不住腳」、「民事契約自由原則下,對於債務不履行,有可以例外解約的『情事變更原則』,所以解約把錢拿回來會是最好的選擇,畢竟加價買了,住進去也不會開心」、「這個跟地政局申訴,可以開罰最高150萬,可以連續開罰」。

據悉,高雄建商傳出延後交屋或擅自加價早就不是頭一遭,內政部就曾對此情形公告,根據「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建商必須要在合約書中清楚載明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完工的日期,以利買方後續能如期辦理產權過戶與交屋入住。

該聲明也指出,建商若未如約交屋,可依定型化契約規定,每逾期一日,就得支付買方已付房地價款萬分之5的利息, 一旦超過完工期限3個月,買方有權解除契約,並取得退款及違約金賠償。此外,民眾遇到延遲完工的情形,也可向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或消保官申訴,當建商不肯如約賠償時,主管機關可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36條要求建商限期改善,未改善者還可依第58條規定處最高15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