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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未辦繼承登記公告

  • 發布單位:登記課

桃園地政-業務宣導
「子孫男女皆可貴,繼承平等均受惠」
桃園地政事務所提醒您:110年度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公告日期自民國110年4月1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請繼承人於3個月內申請登記,逾期仍未申請者,將予以列冊管理,倘有繼承登記問題,請撥打03-3695588轉143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