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政-業務宣導「子孫男女皆可貴,繼承平等均受惠」桃園地政事務所提醒您:110年度未辦繼承登記不動產公告日期自民國110年4月1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請繼承人於3個月內申請登記,逾期仍未申請者,將予以列冊管理,倘有繼承登記問題,請撥打03-3695588轉143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