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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知: 洗錢防制法規定攜帶超額新臺幣未申報或申報不實,將由海關沒入!!

  • 發布單位: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

配合新修正洗錢防制法之施行,自106年6月28日起,每名旅客出入境攜帶新臺幣限額10萬元;超過部分如未依規定申報,將由海關沒入。

洗錢防制